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40歲的李姓理髮師,前年間幫1名人妻燙頭髮時,瞥見對方帶的5歲女兒活潑可愛,頓時色心大起,他遂以看卡通為由,將女童騙至後方休息室,再脫去衣褲猥褻得逞;無獨有偶,今年3月間,李男見女童騎腳踏車從店門口經過,又將對方拉到防火巷內,再度伸出魔手猥褻成功。
檢警調查,附近鄰居對李男皆不陌生,女童因為年紀尚輕,並不清楚猥褻行為背後代表的意義,才會讓他一再得逞;今年3月間李男再度犯案遭逮後,檢方以有再犯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法官認為,李男明知女童年紀尚幼,卻未能控制自身情慾,數度做出猥褻行為,戕害女童身心發展非輕,考量他當庭坦承犯行,並對女童及其家人道歉,而且沒有前科紀錄,遂依2次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判李男4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李姓理髮師兩度猥褻女童遭重判4年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