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今(19)日上午召集行政部門與朝野黨團協商電價公式,決定調整電價漲幅上限,半年調幅不超過3%、全年累計調幅不超過6%,電價按公式每半年檢討。另外,台電合理利潤的投資報酬率設定為3%到5%,有累積虧損待彌補期間,投資報酬率上限5%,全數彌補累積虧損;累積虧損不存在時,投資報酬率降為3%。台電也承諾,新的電價公式最慢4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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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討論要求行政院在半年內將電業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政院版送立院前,民進黨團所提的電業法草案先行付委,再待行政院版送立法院後併案審查,若行政院版半年後未送達立法院,則民進黨團版本逕行審查。台電也要設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但政府部門成員不得超過3分之1,3年內與涉及電價與台電業務相關人士也不能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