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在公所擔任外包砍草員的葉姓男子,平時兼職幫忙接送國小五年級的「小美」(化名)放學,沒想到他竟利用接送機會,將小美帶往停車場摸胸猥褻,小美向同學訴苦,最後才驚動校方,整起事件才曝光。法官庭訊時,葉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葉男除了撫摸被害人外,未再有進一步非禮之行為,再加上葉男已與小美家人和解,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5年。
▲小美遭課後接送司機葉男猥褻2次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葉男受小美媽媽委託,每週兩次到校接送就讀國小五年級的小美放學,2017年12月某日,葉男利用接送的機會,將小美帶往附近一處停車場對小美摸胸,事隔不到一個月,葉男又再次以相同手法,猥褻小美得逞。
小美不願隱忍,向同學訴苦,最後才驚動校方,整起事件才曝光,小美家人憤而對葉男提告。法官庭訊時,小美證稱,「叔叔都直接隔著衣服摸我胸部,不會摸我其他身體部位,我不喜歡被摸,只要大叫,叔叔就會停下來」;葉男則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葉男明知被害人年紀小,為滿足私欲,罔顧被害人身心、人格發展及心靈感受,2度強制猥褻未成年少女,行為實不可取,審酌葉男在案發時除撫摸被害人外,沒再有進一步非禮的行為,加上葉男犯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及其母親達成和解,因此依2次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各判刑1年6個月,應執行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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