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女碩士生小美(化名),從高一開始被陳姓廟祝性騷擾,不僅遭到對方揉胸,聲稱「用氣功幫她的胸部發育」,當她功課不好或氣色不佳時,對方還會要她脫衣,以便作法。10年來性侵多達50幾次,直到小美受不了,將惡行告訴哥哥,整起事件才曝光。
▲小美被陳姓廟祝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小美的媽媽2007年到廟裡拜拜,認識陳姓廟祝,並認陳男為乾爹,多次邀請他到家中,沒想到2008年時,陳男對當時高一的小美伸出狼爪、上下其手,還聲稱自己是利用氣功,幫助小美胸部發育。小美媽媽得知後,相信陳男,雖然生氣,還是允許陳男「幫助」小美,但前提是她在場才可以。
陳姓廟祝經常以小美功課不好或氣色不佳為由,要小美脫衣,讓他作法改善,甚至搓揉胸部,以便消災解厄。當時小美相信神明的存在,每個月都會讓陳男作法一次,就算到外地讀書,也會在回家後,讓陳男作法。陳男甚至變本加厲,要求檢查小美「是否墮胎」,把手指伸進小美下體。
最後小美受不了,將此事告知哥哥,整起事件才曝光。小美這10年來,被陳男猥褻、性侵50多次,氣得控告妨害性自主,同時也提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40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衡量現年70歲的陳男狀況後,進行判決,除了小美已領的被害人補償金30萬元以外,陳男還須賠小芬100萬元,整起案件仍在上訴當中。(編輯:李艾庭)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