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用路人注意嘍!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為降低自強隧道內交通事故,兼顧警方執法安全,將今年9月1日起,配合交通部推動「速度管理」與「科技執法」政策,正式於該隧道內實施區間平均速率,取締超速及違規變換車道的車輛。
▲圖/翻攝自台北市政府官網
台北市自強隧道全長約900公尺,隧道中段道路較直,離峰或深夜時段時常接獲民眾反應有嚴重超速案件,在2018年7月7日更曾發生2人死亡、3人受傷重大交通事故,嚴重超速為事故主因。
考量隧道內交通事故發生,將造成市民生命財產嚴重損害,且搶救不易、警方無合適執法空間等因素,9月起將利用「區間平均測速」加強自強隧道超速取締,一切以交通安全作為最優先考量。
區間速率是以行駛全路段之車速平均值作為認定標準,所以監測路段間偶然不慎超速不至於立刻構成違規,後續再注意控制車速即可,依照台北市交工處目前公告自強隧道速限規定為40公里,台北市警察局將針對超速逾20公里以上違規(即行車速度超過61公里以上者),優先實施取締。
▲圖/翻攝自台北市政府官網
另自強隧道沿線,除比照新北市萬里隧道進行區間測速執法外,針對跨越雙白線之違規行為,將進行舉證告發,以避免車輛跨越雙白線造成交通事故,確保隧道內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
自強隧道是台北市第一次實施「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的路段,為清楚告知駕駛人實施區間速率執法之範圍,在區間測速路段起點前,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一般道路設於起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設置「警52」警告牌面(有相機圖案的三角警告標誌)外,並加掛文字為「前方區間測速長度---公尺」之附牌,用以區別現行測速照相執法方式。另在測速起點與終點位置,均會設置「區間測速起點」、「區間測速終點」之牌面。
台北市警察局強調,科技執法的主要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每降低1件死亡交通事故的發生,便防止至少1個家庭的破碎,尤其是「十次車禍九次快」,希望駕駛朋友能減速慢行,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圖/翻攝自台北市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