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婕妤、賴興俊/台北報導
家長注意!立法院三讀通過,若放任家中18歲以下的小孩,使用3C產品超過30分鐘,未來最高將會開罰五萬元!這個政策雖然對家長來說,可以用來嚇阻小孩,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許多小孩都說躲起來玩不要被看到就好。立意良善但難以界定,若用電腦打報告難道也算嗎?精神科醫師潘建志忍不住砲轟,與其抓學童沉溺3C,不如禁止立法委員亂定法律。
一手忙著打電動,一手跟同學手機熱線,3C產品大舉進入學童世界,但家長要注意了!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18歲以下,使用3C產品超過30分鐘,父母最高將罰5萬元。家長表示:「這種法條出來我覺得,或許只能管一部份的人,全部的人沒有辦法管。」、「有時候是家長不在身邊啊!或是同學借的,這個罰家長有點不太合理化。」
這法條讓家長感覺莫名奇妙,尤其下課時間到國小門口來看,小朋友幾乎是人手一支手機,家長根本管不著。衛福部甚至說,若雙親不管,阿公阿嬤可以錄影,向社會局舉發。國小學童認為不可能:「他說叫自己爺爺奶奶去抓自己的孫子,然後害自己的家人罰五萬塊,這也不太可能的事情。」也有人說「躲在房間玩就好了!」但沉溺3c產品,又該怎麼定義?除了玩手機遊戲以外,用手機上網查資料,或是用電腦打報告超過30分鐘,難道也算?恐怕說的容易做的難。
精神科醫師李光輝表示:「一般的小朋友都是好奇的,所以他對好奇的產品,絕對不可能當玩具一樣,只玩不到半小時就拋棄了,除非是過動兒。所以我們認為這個法律,在執行面上有很大的困難,而且它可能不切合目前我們青少年追求新奇、追求學問這種態度。」與其用死板板的法條來約束,不如請家長做好身教,別老是當低頭族。(整理:實習編輯何昭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