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懷疑被女友出賣 持槍射擊她大腿遭判6年半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46歲男子林億富,於去年1月間,吸毒後懷疑大陸籍的33歲方姓女友通風報信出賣他,竟持槍朝方女的左大腿開槍,事後方女自行到醫院就醫,而警方循線將逃亡3天的林男逮捕到案;士林地院將林男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等,判處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罰金部分可易服勞役150日,仍可上訴。

▲林男開槍射傷女友後,與蘇男一起攙扶女友搭電梯下樓。(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有毒品、槍砲前科的林男,於去年1月27日上午,在大同區寧夏路的租屋處內吸食毒品後,因懷疑方姓女友通風報信出賣、陷害他,憤而叫蘇姓小弟將友人寄放的槍枝拿出來,林男則持槍抵住方女的左大腿,恫嚇「這不是開玩笑的,是真槍」,未料槍枝走火先是打中一旁的椅子,隨後林男又朝方女的左大腿開了一槍,導致方女股骨開放性骨折。

▲嫌犯吸毒後精神恍惚,持槍對女友的腿部開槍。(圖/資料照)

林男見狀後,隨即與蘇男一起攙扶方女下樓,讓方女自行搭乘計程車就醫,由於醫院發現方女受槍傷,於是通報警方處理,警方獲報後前往租屋處搜索,但林男已逃逸無蹤,警方鎖定嫌犯調閱監視器,事隔三天後,警方循線追查到林男躲藏在桃園友人家,遂前往將林男逮捕到案,並起獲另外1把改造手槍。

林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辯稱是因當時方女大腿抖動才導致槍枝走火;林男並主動將租屋處藏放的一把貝瑞塔改造手槍,及子彈4顆交出。

合議庭審酌,林男犯後坦承犯行,並協助對方就醫,尚未免滅人性,且林男事後也有意與方女進行和解,但因方女返回大陸生活,故未能達和解;法官因此將林男依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罪,分別判處2年、4年徒刑,而傷害罪部分判處1年徒刑,合併應執行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罰金部分可易服勞役15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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