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2年前酒醉搭公車返家,見鄰座19歲女學生君君(化名)年輕貌美,竟藉酒意伸狼爪,強行撫摸女學生私密處,時間長達1鐘頭。君君因涉事未深不敢反抗,直到下車才逃離魔爪,蹲坐在路邊哭泣,路人見狀後上前關心,這才得知女學生遭遇,立即陪同報案,高等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7年11月間下午4點許,林男酒醉後從三芝上車返家,見君君獨自一人坐在右後側靠窗位置,刻意坐在她身旁,藉酒意閉眼裝睡,將頭靠在女方身上,並將右手放在君君左大腿上,不斷來回撫摸。
▲女大生搭公車遭惡狼凌辱1小時之久。(示意圖/資料照,翻攝自微博)
君君試圖將人推開,但林男卻堅不放手,甚至強行撫摸君君私密處,逞慾長達1小時,直到君君到站後衝下車,這才結束一場惡夢,蹲坐在路邊哭泣。路人察覺後上前關心,得知君君遭侵犯後,立即陪同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追出惡狼,林男一審坦承犯行,經上訴後卻又辯稱酒醉失憶,沒想到君君不打算求償,也不求法官從重量刑,僅希望依法論刑,讓林男備感慚愧,當場向君君道歉求原諒。
高院認為,林男顯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守法觀念,對君君身心健全、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念在他坦承犯行並當庭道歉,考量他從事模板零工作,下有2名孩子需父親扶養,家境僅達勉持等生活狀況,依法判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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