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三中案」,繼2018年10月31日首開庭後,時隔近1年,才再度傳喚前總統馬英九9點30分出庭,馬英九於9點20分左右抵達,面對媒體,不發一語,僅微笑示意。外界關心,上次開庭,馬英九強調無罪,檢方是否還有更多事證,檢辯交鋒勢必精彩。
▲三中案開庭,前總統馬英九再度被傳喚出庭。(圖/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起訴,馬英九等人以「天龍八步」非常規財務操作等方式,賤賣國民黨產,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而馬英九等人甚至可預見未來恐有官司糾紛,準備好6000萬元專供訴訟攻防。不過「三中案」實分4大部分,案情之複雜,馬英九想要脫身,恐沒先前的洩密案容易。
「三中案」首先為華夏公司股權交易部分,檢方認為,在未提報中常會、中投公司及光華公司等董事會討論下,馬英九竟指示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前董事長張哲琛,以21.5億元將華夏公司股權「指定」賣給中視余建新。
而後馬英九明知余建新並無財力,以每股6.5元低價,將中視賣給余建新,導致中投及光華公司損失超過4.9餘萬元。至於中影股權及國民黨舊中央黨部,馬英九明知中影不受「黨政軍退出媒體」影響,卻將中影名下華夏大樓、舊黨部賤賣給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以獲取其在2008年總統大選支持,卻致國民黨損失超過5.9億。
另將中廣賣給趙少康部分,檢方認為,馬英九明知趙少康當時並無能力承購價值57億元中廣股權,依舊授意賣給趙少康,使得中投及光華公司損失超過15.5億元,另應收股款債權超過28.4億拿不回,總虧損共逾44餘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