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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客訴得回公司再訓練,不過卻得用自己的假!有網友踢爆知名賣場美廉社,九月起,只要被客訴的員工,得用自己的休假回總公司上課,而且似乎有圖有真相,爆料者附上一張疑似公司內部的簡報,文章一po上網,就有不少已經離職的前員工回應,更有人說,這違反《勞基法》了吧。
▲美廉社遭客訴員工,被踢爆教育訓練得用自己的假。(圖/翻攝自「靠北美廉社2.0」)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美廉社2.0」發文,附上一張疑似公司的簡報檔案,白底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內容寫著「9/1起被客訴的同仁,要用自己的休假,回來總公司上課,講師為副理」,一旁還有詳細圖說,「又想被檢舉吃罰單,也不打清楚有沒有加班費,不知道這樣是違反勞基法的嗎?這麼明目張膽哇哇哇,欠假都還不起了,還想叫人用自己的假去上課?高層官員腦子幹什麼吃的」果不其然,文章一po,意外釣出不少離職前員工回應,「還好我已經離職了爽啦 」「好險離開快一年半了」「事情雜又多,總公司又一直要下面做沒意義的事情,扣錢制度一堆」。
▲「9/1起被客訴的同仁,要用自己的休假,回來總公司上課,講師為副理」(圖/翻攝自「靠北美廉社2.0」)
對此,美廉社表示的確有這份簡報,但強調當下公司內部主管有特別跟員工表示,教育訓練是用「上班時間」並非休假日,而且也不是「強制性」。可能是同仁對於進度求好心切,在表達上造成誤解,會再加強內部溝通。
▲美廉社強調表達上造成誤解,會再加強內部溝通(圖/資料照片)
台北市勞動局則表示,雇主一旦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時,若公司要求員工利用休假時間強制參加教育訓練,依法應給付加班費。若有疑似權益受損,可檢附相關證據,向各縣市勞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洪玲明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