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39歲陳姓男子,與馬姓友人在屋內吸毒,被警方查獲帶返回派出所進行驗尿,沒想到,陳男卻趁著警方不注意時,偷偷將尿液檢體藏進內褲中,在口口稱要去上廁所,趁機撕開封條掉包,將尿液換成清水;員警事後發現農黃的尿液成了清水,更查出他還打電話向友人炫耀,報請檢察官拘提到案,再度驗尿後,被驗出曾吸食過一、二級毒品外,掉包的行為更吃上妨害公務、損壞封印等罪嫌,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了解,台中警方4月17日循線前往北屯地區一名馬姓通緝犯住處搜索,不但查扣大量海洛因、安非他命,由於陳男也同樣在屋內,並坦承馬男曾轉讓毒品給他,因此遭警方帶回派出所驗尿。
沒想到,陳男為規避施用毒品,見員警將尿液檢體放在辦公桌上,並無人看管,於是偷偷藏進內褲中,再藉口要上廁所,將封條撕開後,以清水掉包回填,再貼上封條放回原處,當天晚間警方發現陳男的尿液檢體遭到掉包,調閱監視器發現陳男行為,通知陳男到案再次接受採尿遭拒。
但檢方查出,陳男曾在電話中向馬男炫耀將尿液掉包一事,向警方查證確有此事後,隨即發拘票拘提陳男到案,再次進行驗尿,被驗出陽性反應,證明曾吸食一、二級毒品。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毀棄尿液檢體,造成檢察機關在偵辦施用毒品案件時,蒐集證據困難漠視公權力執行,考量他坦承犯行,因此依妨害公務、損壞封印等罪嫌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陳男趁機掉包,還打電話向友人炫耀。(資料照/僅為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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