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監視國際藥物安全訊息時,發現有關胃藥常見成分「雷尼替丁」(ranitidine)原料藥含有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N-Nitrosodimethylamine, NDMA)」成分,為考量民眾健康安全,該署今晚宣布,全面預防性下架含該原料藥成分藥品,經檢驗確認合格後,才能重新上架,並強調業者必須在9月23日前完成下架作業,違者依消保法開罰6至30萬元罰鍰。
▲食藥署20日晚間宣布全面預防性下架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經檢驗確認合格後,始得重新上架。(圖/Pixabay)
根據健保署統計,國內ranitidine成分藥品去年申報健保給付錠劑、膠囊用量共計逾8千萬顆,注射劑超過25萬支,對此,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表示,健保給付部分是指處方用藥,指示用藥數量還再清查中。
食藥署於今日接獲多則PIC/S通報,並參考國際間作法,進一步要求業者應於今年9月23日前完成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的預防性下架作業,待經檢驗確認合格後,始得重新上架。
吳明美說,目前我國核准含ranitidine成分的藥品許可證共38張,包含「吉胃福適治潰定日一膜衣錠300毫克」、「治胃潰膜衣錠」、「大豐善待胃注射液10毫克/毫升」、「善胃得膜衣錠75公絲(雷尼替定)」、「景胃寧膜衣錠」等,提醒正在使用該等藥品的民眾,該等藥品主要用於胃灼熱、消化不良(酸引起)、胃酸過多、十二指腸潰瘍等,不建議任意停藥,倘民眾對使用之藥品有任何疑慮,可洽鄰近藥局或回診諮詢醫師,選用其他適當藥品。
▲善胃得膜衣錠驚傳含微量致癌物。(圖/食藥署提供)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企業經營者就其商品應確保該商品符合當時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食藥署要求業者執行預防性下架作業,呼籲藥品業者應恪守相關規定,配合辦理預防性下架作業,切勿持續販售相關產品,並已責成所轄衛生局加強查察,如經查獲違規,將依消保法開罰6至30萬元罰鍰。
▲食藥署布含ranitidine成分的38張許可證藥品清冊。(資料來源: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