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離譜!妻被逼下跪怒出走 夫竟開放認領女兒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黃姓男子,先前因懷疑妻子與前男友有曖昧關係,竟逼對方當場下跪道歉,妻子憤而選擇分居;黃男為了逼迫妻子回家,竟開放網友認領3歲女兒,還傳送家暴女兒的照片給對方,妻子因此心灰意冷,遂向法院訴請離婚,一審法官判黃男妻子敗訴;高等法院認為,黃男無端侮辱妻子人格尊嚴,造成夫妻失和,改判准2人離婚,並由妻子行使女兒監護權。

黃妻主張,兩人在4年前結婚,並育有3歲女兒,婚後丈夫不准她工作,也不主動給生活費,藉以控制她的生活,倘若她要外出購物,必須得到丈夫同意,才會拿錢給她,導致她的經濟及行動自由均受到控制,多次溝通均無效。

黃妻還說,去年4月間,丈夫以她手機不離身為由,懷疑她和前男友有曖昧關係,竟逼她當場下跪道歉,還不斷以言語霸凌她,直到她身心飽受折磨,再也受不了之後,遂決定返回娘家居住。

孰料,丈夫為了逼迫她回家,竟不讓她探視3歲女兒,還傳訊放話不養女兒,內容提及「我會跟她說是媽媽不想要妳」、「誰有空就丟給誰養」等字句,甚至開放網友認領女兒;不僅如此,丈夫更傳送女兒右手臂瘀傷照片,並註明「會不會打得太用力了」等字句;她對丈夫感到失望,除聲請保護令獲准外,還進一步訴請離婚。

一審法官,黃姓夫婦均有可歸責之處,因此判決不准離婚,黃妻不服判決上訴;黃妻母親證稱,女兒婚後並未工作,亦很少回到娘家,甚至不敢接手機,全因黃男會監看女兒手機,直到後來她才發現,黃男數週才給女兒100元,根本是以金錢控制女兒行動,黃男還敢誣賴女兒有婚外情。

黃男庭訊時坦承,妻子並無婚外情,他之所以逼迫妻子下跪,純粹是情緒激動使然;高院法官認為,黃男企圖以經濟掌控妻子生活,還因情緒控管不佳,無端強迫妻子下跪道歉,明顯侵害其人格尊嚴,甚至阻止妻子照顧3歲女兒,夫妻失和應歸責於黃男,因此改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吵架,夫妻,情侶,離婚圖/翻攝自pixabay

▲黃男妻子不堪丈夫強逼下跪道歉而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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