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對於《三立電視》記者、電視台報導其涉及三二行館關說違建案,認為報導不實,提告並求償200萬元。一審法院判決敗訴,二審判應賠償30萬,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裁,高等法院2日更一審認為,報導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改判免賠免登報,賴素如敗訴。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不滿「三二行館行賄案」報導不實,求償200萬,高院更一審判決賴素如敗訴。(圖/資料畫面)
賴素如因「雙子星弊案」被控索賄1500萬元,遭檢方提起公訴。二審認定收賄1000萬元,判刑9年,褫奪公權9年,目前全案尚在更一審中。不過案件爆發,引發全台關注,新聞媒體也列重點報導。當時《三立電視》以「違法再蓋!三二行館違建多2處不法面積高達123坪」標題,延伸報導區域市議員涉嫌接受業者「協調」,讓違建多年未拆。
而報導中,記者向賴素如進行電話訪問,賴素如否認認識業者,但報導播出後,賴素如不滿被影射關說,向電視台及撰稿記者等提告並連帶求償200萬元。
一審法院駁回請求,判決賴素如敗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需連帶賠償30萬元,並於四大報紙登報道歉,不過最高法院裁定撤銷,發回更審。
高等法院更一審2日宣判,認為報導內容事涉公務人員廉潔操守及國家利益,為可受公評之事,且記者已經多方查證、蒐集資料,有理由確信報導內容為真實,難認有故意或過失,致使賴素如的名譽遭到損害情事,因此改判賴素如敗訴,電視台及記者免賠,也不須登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