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圖/資料圖)
前(2013)年12月彰化發生日月明功案,高中生詹淳寓被母親黃芬雀送到靈修團體「日月明功」,最後慘遭陳巧明等團體成員活活虐死。去年詹淳寓父親分別向陳巧明、黃芬雀提出民事賠償訴訟共974多萬元,今(11)日彰化地方法院宣布最新判決結果,陳巧明與黃芬雀須連帶賠償322萬多元,詹淳寓父親表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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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判決結果,詹淳寓父親表示:「不知道(法院)是用什麼角度去審判,以我們被害人的角度來看,我們都覺得很不能接受。」至於還會不會繼續上訴,詹姓父親表示,精神補償的金額被減少好幾倍,會再和律師討論。
日月明功集體虐死案之後,陳巧明、黃芬雀都表明願意負起過失責任,但是法官也表示,詹淳寓父親長達7年對兒子不聞不問,也有過失責任,所以只判賠詹姓父親322萬多元。(整理:實習編輯陳怡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