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4)日下午3時宣布訂「禁蒙面法」,港府教育局旋即發布通告稱,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此原則適用教職員與提供學校服務的外部人員。
▲港府教育局發通告稱,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示意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明報報導,教育局長今日下午向全港學校校監及校長發出通告,表示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因應社會情況,及根據香港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今日通過「禁止蒙面規例」,並於5日零時零分起正式生效。
通告指出,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此原則也適用於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例如課外活動導師、由服務供應商派往學校提供服務的人員等。
香港教育局表示,藉此機會強調,學校不是表達政治訴求的地方,學校與校方應協力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平穩和寧靜的環境,也呼籲學生避免接觸陌生人,以及切勿參與可能出現混亂、危險或違法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