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反送中」活動越演越烈,在中國「十一國慶」當天更出現「大暴動日」,港府為了止暴制亂,訂定《禁蒙面法》,也就是說,示威人士遊行時只要遮蔽部分面容,最嚴重會被監禁一年。消息傳開後,立刻引發討論,還有人懷疑,要是不能戴防毒面具,警方射催淚彈時該怎麼辦。
▲網友擔心,如果不能戴防毒面具,「直接吃好吃滿催淚彈」。(圖/AP授權)
一名網友在「PTT」貼出香港教育局發函給全港學校的《禁蒙面法》公文,從公文中可以看到,《禁蒙面法》將於5日零時零分生效,任何人只要參加公眾集會或是遊行,都不能使用可能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以免觸法,原則上,學生在校內外也不應戴上口罩,除非有宗教或健康因素。
原PO看到公文後,相當氣憤,「上街如果戴濾毒面具,直接抓起來,上街如果不戴濾毒面具,直接吃好吃滿催淚彈,但我相信香港人還是會抗爭到底,請為香港加油,拜託」。
▼▲網友貼出《禁蒙面法》公文。(圖/翻攝自PTT)
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討論,紛紛留言表示,「射催淚彈->變成蒙面歹徒->全部抓起來」、「這差不多要戒嚴了QQ」、「香港人真的很可憐」、「下一步就禁化妝了」、「催淚彈可以開丟了」、「所以香港黑警戴不戴面罩?戴不戴防毒面具」。(李艾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