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在服兵役期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3歲少女小花(化名),並多次使用甜言蜜語,誘使小花拍攝胸部、下體等照片,甚至還將小花約至速食店廁所發生關係,直到某天小花向母親坦白一切,整起事件才曝光。
▲阿兵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花。(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2017年11月入伍的張男,於2018年10月退伍,在當兵期間,張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花,和小花相當聊得來,也得知對方只有13歲,但張男多次使用甜言蜜語,傳訊「寶貝揉奶錄影給我看」、「可以拍清楚點嗎」、「讓老公提振一下精神」、「沒拍到點點,再一張嘛,拜託」,要求對方拍攝不雅照片及影片,他甚至要小花使用筆、笛子等工具,拍下體影片。
多次下來,兩人相約見面,張男也在小花同意下,於速食店與小花發生性行為。事發一個月後,小花和媽媽坦承一切,媽媽氣得報警,並假扮小花赴約,才在酒店抓到張男。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張男明明知道小花13歲,卻沒克制本身性慾,引誘小花拍攝照片,還和小花發生關係;考量到張男正值血氣方剛年紀,也沒採取強暴、脅迫手段,加上事後張男充滿悔意,寫道歉信,和小花雙親以50萬和解,最後法院依照現役軍人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罪,判張男1年10月,緩刑5年。(李艾庭報導)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