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一廣場/「沒人待救不進火場」完全符合救災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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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蘇宏文

我是一位消防員。從小,我就一直看著父親擔任義消的工作,30年的耳濡目染下,很受感動。後因母親和弟弟也加入救護志工行列,更激勵了我投入消防工作。最初考上警大,參與訓練,從基層服務做起,到後來擔任消防分隊主管,這個歷程使我特別瞭解警消人員的辛苦,在此我想先對這場台中鐵皮屋火警殉職的二位同仁致上最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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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除了檢討消防救災過程,更應該加強取締、拆除不合法的建物(圖/翻攝自新聞台)

看到近日媒體上,內政部長徐國勇近日親自前往慰問兩名英勇殉職的消防同仁家屬,聽著家屬哭訴「沒人為什麼要進去」,隨後部長嚴正表示「只要有危害,消防救災人員都應保障自身安全為優先」,淺顯易懂地說出了消防現場的關鍵考量,這完全符合救災實務。接下來我想用自己指揮救火的經驗來澄清解釋,也讓大家知道真正作業的SOP!

記得當時警察大學受訓時,印象最深的一堂課,就是教官詢問:「當你成為分隊長時,請問你派一組3人搜救隊員進去執行救災工作,請問你背負著什麼責任?」當時,在場所有同學沒人答對,正確的答案是「你背負著6個大家庭的責任!」這也是教官教導我們最重要的事──要重視隊員消防安全的課題!

官校除了傳授專業知識,更要培訓一個能真的帶隊的指揮官,必須在到達火災現場前,就能藉由火煙燃燒狀況初步研判該如何佈署救災;預測是否需要請求增派更多分隊支援;更要全面觀察現場,掌握狀況,儘速判斷是否有人受困,如果沒有人命待救,就不應該貿然進入火場!這就是我二十幾年外勤經驗最基本的SOP!

所以我認同徐部長大聲疾呼的「火場沒人時,就不要派員進去」,這也是我執行勤務時的做法,這絕對不是外行的説法。因為無論是高層或基層,絕對沒有消防人員願意看到自己的弟兄在火場犧牲!真正的消防人員不是想冒險犯難,而是想大家平平安安達成打火救人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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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員第一要務就是重視隊員的人身安全(圖/翻攝自新聞台)

在此,我也想呼籲各界,除了檢討消防救災過程,更應該加強取締、拆除不合法的建物,同時加強宣導自動消防設施的安裝、檢測與維護。因為無論是鐵皮屋也好、工廠、辦公室及住宅也好,自動滅火設備良好的建築物,預警及自動滅火設備完善,火災發生時就能自動滅火,或是抑制延燒範圍,避免災情擴大,這就是預防勝於搶救。如此一來,才能真正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作者簡介》蘇宏文,消防分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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