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知名牙醫師也楊世芳被控在其診所內的廁所裝上密錄器,偷拍女病患如廁。楊世芳坦承密錄器是他裝的,但並非偷拍女病患,且沒有拍到私密處不能算偷拍,讓出庭作證的被害女子氣到無言。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楊世芳被控在診所內的廁所裝密錄器偷拍女病患,他強調是為抓弄髒廁所的人裝的。(圖/資料畫面)
原告控訴,2018年8月間她到診所調整牙套,上廁所時卻發現垃圾桶裡有一包,用報紙包起來的物體,上頭還有一個小孔,女子打開一看,竟然是密錄器,擔心其他病患受害,女子將鏡頭轉到別的方向後,不動聲色離開。但沒多久再進入廁所,發現密錄器鏡頭又被調回原位,嚇得趕緊向警方報案。
根據了解,確實沒有拍到任何人如廁的畫面,但除了被害女子和楊世芳外,還有2個人影進出。而整段畫面直到楊世芳進入廁所內拿取密錄器才停止拍攝。
▲楊世芳的律師認為,畫面並沒拍到人只拍到馬桶,不構成妨害秘密。(圖/資料畫面)
楊世芳則強調,他是在「公共地方」放置,為了抓上廁所時腳踩在坐式馬桶上、又偷了衛生紙的人才裝的,其委任律師也表示,畫面從頭到尾都沒有拍到任何人如廁,且是拍馬桶又不是拍人「妨害到馬桶的秘密嗎?」不構成妨害秘密要件。
被害女子認為,楊世芳確實有偷拍的意圖。檢方則在勘驗密錄器內畫面時,發現確實楊世芳曾進入廁所內,調整鏡頭,由於調整後能拍攝到的角度,恰巧就能拍到如廁者使用的過程,因此認定楊世芳涉嫌竊錄,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