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男子阿豪(化名),先前與妻子離婚後,兩人共同監護4歲女兒,他卻四度撫摸女兒下體,或要求女兒自摸下體,事後女兒向外婆告知此事,全案才得以曝光;阿豪應訊時辯稱,女兒看了成人版的白雪公主影片後,自行想像出來的情節;新北地院認為,阿豪女兒已具備基礎認知與表達能力,供詞卻前後不一致,加上無其他證據證明阿豪犯行,因此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阿豪與妻子在2015年間離婚,兩人共同擁有女兒監護權,女兒也輪流住在父母家;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間,阿豪四度撫摸女兒下體,或命令女兒自行撫摸下體,後來阿豪前妻及其母親發現,女兒總是將雙腿打開,經追問後始知女兒被前夫猥褻。
女童外婆證稱,她曾聽到孫女提及:「爸爸叫我把腳打開來摸自己妹妹,後來又叫我把腳合起來,然後把內褲往下拉,用手指戳自己下體」,孫女還說:「我討厭爸比,我不喜歡!」;阿豪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女兒可能看到成人版的白雪公主影片,受到劇情影響而自行想像出來,或是女兒上完廁所後,他幫忙擦拭下體,女兒因此有所誤會。
女童起初應訊時供稱:「我睡覺時爸爸會摸我的妹妹」、「不喜歡住爸爸那邊,因為爸爸叫我腳打開開」;後來女童出庭時又改口:「我自己亂學的」、「說爸比摸我妹妹,是我自己想出來的」,法官再問:「父親是否摸過妳的小妹妹?」,女童仍是回答沒有,供詞明顯前後不一。
法官認為,女童偵訊時提及「我睡飽就去幼稚園、看不懂時鐘,我知道晚上是月亮,現在是白天、是太陽」等語句,還能清楚說出與母親住家地址及偵查庭內人數,認定女童具備基礎認知、記憶及表達能力,因此無法以年幼或記憶模糊等理由來解釋女童證詞前後不一。
法官指出,前妻所提出的錄音內容,阿豪始終否認犯行,無從證明阿豪辯詞真偽,亦無其他證據證明阿豪犯行,因此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四度撫摸女兒下體,卻辯稱女兒看太多成人童話。(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