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女子監獄發生一起離譜的性侵案件,一名未婚的何姓女子日前因為有案在身,於高雄女子監獄坐牢,某日突然獸性大發,竟然用雙手固定同房室友小雅(化名),侵害對方長達數分鐘。小雅不堪受辱,向獄方回報並提告,何女遭高雄地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女監爆發同性性侵案。(圖/翻攝自高雄女監網站)
據判決書指出,何女在高雄大寮區的高雄女子監獄服刑時,因為違反監獄的相關規定,被移到獄中的「違規房」,並和另一名35歲女子小雅變成舍友。然而在去年6月8日傍晚時,何女突然性慾高漲,蠻橫的扳開小雅雙腿,侵犯對方數分鐘,發洩自己的慾望,而離譜的行徑也遭獄中監視器全部拍下。
▲小雅遭到何女用腳趾性侵得逞。(示意圖,非新聞當人/取自Pixabay)
小雅遭到污辱之後又怒又氣,向獄方反映並對何女提告,除了刑事上面,小雅也認為自己精神上受到折磨痛苦不堪,要求對方民事賠償60萬元,法官調閱監視器查看,認定何女確有進行性侵,而何女在接受審訊時也對自己的惡行坦承不諱,且與小雅的說詞相符合。
綜合上述情況,法官認為,何女因為個人的性慾對小雅進行傷害,不但侵犯了對方的身體自主權,且也未獲得被害人的原諒,不過考量到何女犯案後態度良好,最後以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而在民事部分,何女遭判賠償小雅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于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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