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48歲張姓公車司機,去年6月駕駛公車到台中國際機場公車站,他見站牌旁排滿公車,竟違規將車子停在車道上,讓乘客下車,83歲陳姓婦人等人下車後,正要步行繞過車頭,結果陳婦慘遭張男直接開車撞倒,顱內出血送醫不治。台中地院審理後,考量張男報警自首認罪並賠償250萬元給死者家屬,今依過失致死罪判張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張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6月26日上午載著陳婦等多名乘客,由沙鹿區中航路往清水區行駛,抵達台中國際機場公車站時,張男先違規將公車停靠停在車道上,開前、後車門供乘客下車,而因為並排違規(非公車停車區),導致下車的乘客必須繞到張男駕駛的公車前方,才能步行抵達左側的公車站。
而一名83歲陳姓婦人下車後,因為行走較緩慢,當她走到張男公車前方時,張男正好要起步,直接撞擊陳婦倒地,導致陳婦頭頸部及胸部外傷併骨折等傷害,經送醫急救,仍因顱內出血及胸腔內出血宣告不治。
張男事後向警方自首,並賠償250萬元給死者家屬,台中地院審理後,今依過失致死罪判張男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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