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化名「小喵」的酒店女子因積欠酒店經紀31萬元,遭痛毆後拘禁在一張姓男子的租屋處,張男還以「讓你現賺1萬,欠債就變30萬元。」為由性侵得逞。刑事部分,張男被以強制性交等罪,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強制及傷害部分被判刑7月。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17日宣判,張男應賠償60萬元。
▲酒店小姐「小喵」因為欠債被暴打又被拘禁還慘遭性侵,法官判決獲賠(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另2名酒店經紀崔姓及卓姓男子分別被依強制及剝奪行動自由、傷害等罪,判處4月及7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此為刑事部分,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決,2人應分別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張男等人被控於2016年8月21日凌晨,在台北市中山區一酒店飲酒,小喵因積欠崔男、卓男共31萬多元債務,到包廂協調相關事宜。不料卻被張男等人潑酒毆、吐口水、賞巴掌,還被以麥克風打到頭破血流,最後被逼簽下本票。
但這樣還沒完。原本小喵被酒店經紀帶到位於台北市德惠街的租屋處看管,但張男卻藉故又把小喵帶到自己的租屋處。一進門張男就告訴小喵「我讓妳現賺1萬元,從妳的債扣除變30萬元,現在就要X妳!」小喵以晚上還要上班,不想發生性關係為由拒絕,但張男不僅藉口增加債務變成36萬,更將小喵壓制在沙發上,扯下小喵的褲子性侵得逞。
不過張男否認在包廂內有毆打小喵,更否認性侵,強調與小喵發生性關係是雙方談好得,小喵的精神狀況本來就不好,如果真是被強迫,小喵大可趁著他在洗澡時離開,但沒有,與性侵被害人的反應不同。
但事發後,根據小喵的母親證稱,事發前女兒都很正常,事發後卻出現躁鬱症狀,會突然大哭、吼叫。其中一名酒店經紀也表示,張男之後帶著小喵回到德惠街租屋處,小喵告訴他被性侵,他詢問張男,張男只回「事情就發生了。」
小喵則強調,事發後她被張男帶回德惠街,實在太害怕張男又對她施暴,才沒向大樓警衛求救,發現自己原本被搶走的手機後,先以外套蓋住,趁張男等人離開房間,她才得以趁機報警。
法官認為,張男的說法不足採信,一審將張男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傷害及強制罪部分合併應執行期7月,得易科罰金。2名酒店經紀因否認毆打、拘禁小喵,辯稱是暫時提供身無分文的小喵過夜,法官不採信,分別依傷害、強制等罪判處7月、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張男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