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清華大學劉姓中國交換學生,因撕毀校園內連儂牆上「香港加油」等3張海報,被依毀損罪函送法辦,新竹地檢署18日偵結,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按《刑法》毀損罪最高可被處以2年有期徒刑。
▲撕毀連儂牆上海報,清大中國女交換生將面臨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圖/翻攝自女交換生微博)
9月30日中午,劉姓女交換生在清大小吃部旁的連儂牆上,看到由清大學生會及成員張貼的「香港加油」、「中國共產黨亡進入倒時計」等海報,不滿海報內容,徒手撕毀。學生會報警,警方調查確認為劉女所為,透過教官聯繫劉女到案說明。
劉女到案後,表示不滿海報和標語內容過於偏激,才會一時氣憤撕毀,並丟到垃圾桶裡。因清大學生會堅持提告,也表示並未和劉女和解,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等相關事證,將劉女依毀損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根據《刑法》毀損罪「毀棄、損害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