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呂姓男子,他背著罹患重大疾病的妻子在外偷吃,去年6月間,呂男開車載著古姓女子到桃園一家汽車旅館想住宿休息,櫃檯人員告知「客滿了」,沒想到因此引發呂男不滿,他當場掏出一把黑色手槍並拉動槍機、作勢開槍,現場女員工嚇得趕緊逃跑,並向警方報案。法官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呂男7月徒刑,呂男上訴,高院審理後改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高院審理後,改判呂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呂男去年6月22日傍晚開車載著古女到汽車旅館,當時因客滿無法入住,他大動肝火,竟當場掏出一把黑色手槍並拉動槍機、作勢開槍,現場女員工嚇得趕緊逃跑,並向警方報案。
桃園地院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呂男7月徒刑;呂男不服上訴,呂男供稱,他因「恐慌症」發作才拿槍恫嚇,並說那只是「玩具槍」。
高院審理後,考量呂男今年3月4日他以3600元和被害人和解,認為一審量刑未當,撤銷、改判為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