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去年6月間,桃園一名已婚的呂姓男子,開車載著古姓女友人到摩鐵休息,不料卻經櫃台女服務員告知客滿,呂男竟突然情緒失控、當場爆走,甚至從身上掏出一把黑色手槍,槍口還對著女服務員,要求她趕快安排房間,女服務員見狀瞬間嚇壞,立即拔腿逃離現場,並報警處理。一審桃園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呂男7個月有期徒刑;二審因呂男表示誠意跟女服務員和解,因此改判5個月有期徒刑。
▲男子不爽摩鐵客滿,掏槍恐嚇遭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22日,呂男開車載著古女,到桃園某摩鐵投宿休息,但經櫃台方姓女服務員告知,所有房間都已經客滿,目前無法入住,結果迫切想開房的呂男竟突然失控,當場情緒激動的掏出一把黑色手槍,並拉動槍機將槍口對準方女,要求她趕快安排房間,嚇的方女逃離現場報警。桃園地院審理時,呂男表示自己患有恐慌症,甚至提出診斷證明書,稱當時因為恐慌症發作才會失控,且手上並非真槍而是玩具槍。
法官檢視呂男的證詞、診斷證明書,認為呂男當下確實受恐慌症發作所影響,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且表現出悔意,也跟方姓女服務員達成和解,審酌他育有2名女,妻子患有重大疾病,因此二審改判5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