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34歲施姓男子,先前利用臉書結識少女小萱(化名),並私訊「我要汙染妳」、「讓妳想玩色色的事」、「拍色色的照片」等字句,還傳送男女口交等性愛照片,要求對方自拍供他觀賞,小萱不但直接拒絕,事後還向警方報案;檢方認定施男罪證明確,遂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今年1月間,施男在臉書動漫粉絲頁上認識小萱,並向對方取得帳號後,2人經常私訊聊天;今年2月10日晚間7時許,施男明知對方小萱尚未成年,仍傳送「我要汙染妳,讓妳玩色色的事,下次自拍洗澡時,換妳吃我的肉棒,妳嘿咻有聲音嗎?」等鹹濕字句。
不僅如此,施男還多次傳送男女口交等性愛照片給小萱,希望對方模仿性愛照片進行自拍,再將照片傳給他觀賞,小萱頓時氣憤不已,不但一口回絕施男要求,還前往當地派出所報案。
施男應訊時坦承犯行,加上小萱提供兩人對話內容截圖,以及施男傳送的性愛照片等證據,檢方認定施男罪證明確,遂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將他起訴。
▲施男傳送性愛照給少女,要求對方模仿自拍後回傳。(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