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真的有可能大刀闊斧面對台北既存違建拆除問題嗎?日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北市維護公安督導會報中表示,陳水扁時代頒布的民國83年前既存違建不拆的行政命令不合理,計劃以行政命令廢止這項規定。專家預料,假若真的執行,8米巷道以下影響消防救災的違建,恐怕列為第一優先。
▲台北頂加既存違建若沒整修翻新,民國83年前列為既存違建不拆。(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目前北市府處理83年12月31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已拍照列管列入分類分期處理,但柯文哲認為,這些既存違建,只要涉及有影響公安違建,基於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應列為優先拆除標的。
PwC普華國際不動產總經理田揚名分析,少了83年既存違建不拆的這個法寶,不少老違建恐怕面臨檢舉,尤其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者,像是颱風過後不少鐵皮都會受損,以往骨架還在仍可修補,未來恐怕無法修補即報即拆。
他認為,頂樓加蓋相關建築未來購買未必能加分,反而會是不定時炸彈、增加拆除不確定風險,因此透過加快危險老舊建物的協商,尤其是頂樓及1樓戶的整合,才能儘速改建為新房子,提升都市居住安全。
而目前實務上,83年以前的既存違建,其實只要有整修,被認定是新違建,則可即報即拆,但礙於待拆違建多、新增違建持續增加,檢舉待拆速度遠不及政府實際執行拆除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