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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要犯「怪手」落網!潛逃1年終被逮 躲老家靠親友接濟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名列重大槍擊通緝要犯、綽號「怪手」的53歲男子李清森,於2017年10月間,在嘉義市世賢路上,持制式手槍槍擊陳姓男子,陳男開刀切除數個臟器才撿回一命,嘉義地院去年依涉犯槍砲彈藥管理條例,判處李男5年10月徒刑,不料李男卻畏罪潛逃遭通緝,被警政署列為32名重大槍擊通緝要犯之一,日前嘉義警方掌握李男行蹤,發現他藏匿於台南老家,本月25日,終於循線將他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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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警方逮捕槍擊要犯李清森。(圖/翻攝畫面)

據判決指出,李清森過去有殺人、槍砲、盜匪及恐嚇等前科,因為車禍導致右手萎縮,所以人稱綽號「怪手」,他跟57歲的被害人陳男是多年好友,李清森曾因缺錢、多次向陳男借貸遭拒,因此引發他心生不滿,2017年10月8日晚間,他又向陳男借錢遭拒,之後2人又約在嘉義市世賢路碰面,李清森見陳男出現,立即持槍朝陳男背部射擊,子彈從陳男左背部貫穿至左下腹部,導致多處臟器受損,當時陳男友人謝男見狀奪衝上前下槍枝、踹傷李,李清森則趁隙逃脫。

之後受傷的陳男,被友人送往彰化秀傳醫院,經過搶救才撿回一命,案發8天之後,李清森在警方策動下投案,交出制式手槍、14發子彈,不過陳男卻不願提告,李清森也稱是走火誤擊,因此檢方遂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諭令李清森以5萬元交保,去年間,法院判刑5年10月徒刑定讞,李清森竟棄保潛逃,經嘉市警一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多時,發現李清森躲回台南老家藏匿、靠親友接濟維生,本月25日出動大批警力,順利將他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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