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賴姓男子被控搭乘捷運時,以低角度偷拍隔壁OL的裙底風光,賴男一度在警察還沒到前趕快刪照片,還是被警方還原,也果真發現多達4GB的偷拍照,被害女子約5人,因無法辨識身分找不到人,而OL的照片沒有拍到私密處,不構成妨害秘密罪,獲不起訴處分。而原本賴男被逮時相當邋遢,出庭後乾淨到彷彿換了個人,他透露為了改掉自己的心理偏差,現在都會運動、出門踏青,過健康的生活。
▲賴姓男子自稱是「美腿控」,見OL穿短裙忍不住手癢偷拍。(示意圖/資料畫面)
賴姓男子為北部一私立大學學生,被控5月間搭乘捷運時,見一OL穿著短裙,竟拿手機以低角度偷拍裙底風光。只是賴男的坐姿詭異,立即被OL發現,當場報警抓人。為了湮滅證據,在員警還沒抵達前,賴男竟一個個刪除手機裡的照片,但還是被警方還原,發現裡頭竟然有多達4GB的偷拍照,將他依妨害秘密罪移送地檢署。
檢方勘驗賴男的偷拍照片,經過過濾,認定有5名女子被偷拍到私密部位,但無法從中辯識身分找到人,至於提告的OL,照片顯示沒有拍到身體私密部位,僅有腿部,因此無法構成妨害秘密罪,檢方僅能給予不起訴處分,所有照片和手機通通沒收。
對於自己的偷拍行為,賴男則供稱,因為太無聊,自己又很喜歡美腿,才會一時興起拍下。自己也因外表邋遢不修邊幅,一直交不到女朋友。案發後被親友指責,知道真的做錯了,現在有空就會出門運動、健行,多多與人接觸,調整自己的偏差行為,因此原本的邋遢模樣也不見了,證明有好好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