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李姓女子與人夫交往並發生關係,被人夫正宮發現,李女依舊傳訊息約見面、討禮物,還表示願意「吹二下」換取蘋果筆記型電腦,正宮氣炸,對李女和丈夫提告相姦罪,並求償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日前判決,李女應賠償正宮50萬元,全案可上訴。
▲李姓女子被控與人夫通姦,正宮提告,卻在案件審理期間還持續傳充滿性暗示訊息,被求償200萬。(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根據判決,李女被控自2015年5月間至2018年1月間,與丈夫多次在台北市大安區的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因此挨告妨害家庭,一審也被判刑,持續上訴中。但李女卻持續以電子郵件等方式,與人夫對話,相約見面並向人夫索討禮物或金錢,例如「你給我蘋果筆電,我願意吹二下」、「我花二萬X你就好了啊!」等語。
正宮認為李女對官司根本絲毫不在意,一點悔意都沒有,因此提起民事訴訟,向李女求償200萬元。開庭時,李女坦承確實曾經與人夫發生性關係,但2018年6月起,人夫僅贊助房租費用,沒送禮物也沒再發生性關係,認為正宮所賠金額過高。
法官認為,李女明知男方已婚,卻持續與之發生不倫關係長達3年時間,又根據電子郵件等對話事證明確,判決李女須賠償正宮5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