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蘇姓保母被控為陳姓夫妻照顧剛滿月的男嬰,卻毆打男嬰,還將男嬰浸泡在高溫熱水中,造成男嬰全身2到3度燙傷。士林地方法院14日宣判,將蘇姓保母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9月,全案可上訴。男嬰的父親到庭聽判,聽到結果,表示無法接受,如果小孩可以完全復原健康,換做3年他也願意進去關。
▲蘇姓保母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9月。(圖/資料畫面)
根據起訴。蘇姓保母於2018年2月,受陳姓夫妻所託照顧剛滿月的兒子,沒想到,蘇女竟因男嬰哭鬧,便出手打男嬰巴掌,導致男嬰右臉挫傷及瘀青,一天後,更在幫男嬰洗澡時,沒有先試水溫就將男嬰浸泡在高溫熱水中,自己也被燙傷,才緊急將男嬰送醫。
但當時男嬰全身包括背部、腿部等處皆有大面積2到3度燙傷,目前仍得穿著壓力衣治療,腳拇指因已變形,也導致無法正常走路。
日前開庭,蘇女的委任律師表示,男嬰目前才剛符合學步期,左腳姆指可見在跑步時,都能服貼地面。蘇女則強調,事發後她有持續關心男嬰,甚至默默追蹤男嬰父母的臉書,未來願意認真工作以賠償男嬰和父母,但因男嬰父母要求她要交代自己的行蹤,與自己父母的住處,她很害怕,因此沒有公開。
男嬰的母親則淚訴,因為新手爸媽,才會委託月子中心介紹保母,但沒想到蘇女無照,兒子現在根本連睡覺都睡不好,不時會被痛醒,認為蘇女無論是蓄意還是非故意,都已經對孩子造成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請求法官重判保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