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新北市報導
去年12月23日晚間,在新北市三重區天台廣場附近超商,發生一起店員被刺傷的事件。49歲葉姓男子與19歲雷姓店員因為結帳問題發生口角,雷男脫口嘲諷:「錢不夠付嗎?」葉男當場抓狂,拿出鑰匙圈上的折疊刀向雷男猛刺,造成雷男左胸、腹部、左上臂、左腰、右臂等多處受傷,且險差0.3公分就插入心臟;一審時,只依傷害罪輕判2年刑責,二審改認定葉男有殺人的意圖,後判依殺人未遂罪改判5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葉男在超商刺傷店員,當時被逮捕畫面。(圖/翻攝畫面)
▲店員雷男被刺多處受傷,警員趕到現場立即將他送醫。(圖/翻攝畫面)
據判決書指出,葉姓男子先前曾因毒品案被判刑半年,去年7月出獄後,以打零工維生;去年12月23日晚上11點多,他在三重某超商準備結帳時,還沒拿出錢來,雷男脫口嘲諷:「錢不夠付嗎?」,葉男認為遭受羞辱,和雷男起爭執,扭打一塊,氣不過葉男竟還拿出鑰匙圈上的折疊刀往雷男狂刺,導致雷男當場濺血,商店地板可見血跡斑斑,畫面恐怖,葉男刺傷人後逃逸。雷男負傷還是衝外追出去,路過民眾看到也見義勇為追上去,最後合力壓制葉男,警方獲報趕到現場,立即將葉男逮回警局偵辦。
▲當時葉男與雷男因結帳問題發生爭執扭打,導致超商店內物品散落一地。(圖/翻攝畫面)
警詢葉男時他否認有意殺人,起因是對方看不起他沒錢付款,口氣很差又咆嘯,才會發生爭執、扭打在一起,承認自己一時情緒失控拿出折疊刀傷人,而摺疊刀平常是用來處理灰指甲的。他甚至辯稱,當時自己是往派出所方向跑,只是剛好先遇到員警詢問,認為自己應該算「自首」可以減輕刑則。
▲因為結帳問題發生口角,葉男一時情緒失控,拿出折疊刀向雷男猛刺,滿地鮮血。(圖/翻攝畫面)
新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一審時地院認為,葉男未攻擊要害,不構成殺人罪,依傷害罪僅輕判2年徒刑,但二審高等法院則認為,葉男持刀攻擊致命部位,只差0.3公分就刺到心臟,認定葉有殺人的間接故意,改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2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同二審判決,今駁回上訴確定。
▲因為結帳問題發生口角,葉男一時情緒失控,拿出折疊刀向雷男猛刺,滿地鮮血。(圖/翻攝畫面)
▼▲因為結帳問題發生口角,葉男一時情緒失控,拿出折疊刀向雷男猛刺,滿地鮮血。(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