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大腸直腸科主任梁金銅,被控為一邱姓男子治療乙狀結腸癌時,並未告知邱男及家屬相關手術資訊及風險,使得邱男在接受清腸時感覺身體不適,被轉入心臟科加護病房,經治療回到一般病房,但醫師囑咐延期手術,梁金銅卻執意進行,還在過程中更改「術式」,至邱男大出血又併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梁金銅需賠償家屬各60萬、30萬、30萬,一共120萬元,全案可上訴。
▲梁金銅為直腸科名醫,但手術中更改術式,家屬又指控執意開刀,被法院判賠120萬。(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邱男因患有乙狀結腸癌,於2016年9月1日轉至台大治療,由梁金銅負責診斷。診斷結果與家屬討論後,安排手術日期。家屬控訴,梁男並未告知邱男及家屬手術相關資訊及風險,便排定入院3日後進行。9月7日邱男接受清腸時突感心臟不適,先行轉入心臟科會診,因疑有心肌梗塞,進入心臟科加護病房,並接受心導管手術、使用抗凝血藥物。
當時心臟科醫師建議邱男,至少應觀察一周再進行結腸癌手術,減少風險,9月8日邱男確診無心肌梗塞便回到一般病房。但當日上午,梁金銅告知家屬依既定時程進行結腸癌手術,要家屬安心,並要邱男及家屬選擇自費的「達文西機械手臂輔助低前位切除」或腹腔鏡,家屬選擇「達文西手術」,花費要30萬元。
手術前,因需再做一次清腸,家屬電話聯繫梁金銅要求延期,但梁金銅強調對手術有把握,家屬只得同意。9月9日上午,邱男被送進手術室,但到了下午6點30分左右,梁金銅走出手術室,告知家屬手術只進行到一半便無法繼續,要改採傳統剖腹術式。
之後邱男被送進加護病房,麻醉科主治醫師告知家屬,情況危急,有大出血情況發生,且有酸中毒,隔日依舊不見好轉。雖然加護病房醫師進行各種補救措施,但邱男仍因出血造成休克、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家屬不滿梁金銅未徹底評估邱男狀況執意手術,向台大醫院及梁金銅連帶求償743萬6759元。
梁金銅則反駁,手術前已善盡醫師說明告知義務,包括手術同意書等也已有載名術式,邱男親自簽屬同意,另於術前完成常規檢查評估項目。因其癌症腫瘤侵犯得非常厲害,因此改以傳統剖腹方式進行,增加其存活率。而在過程中出血量達2000cc,醫療團隊立即給予輸血,確認已止血才關閉傷口。
另在手術前有對邱男進行凝血功能檢測,9月7日檢測,數值並無不正常,在心臟科使用的抗凝血劑也已排出,手術後的凝血功能數值在正常範圍內,因此邱男的死亡與凝血功能問題並無因果關係,家屬請求損害賠償應為無理。
不過法官認為,梁金銅並未在術前告知風險,而改變術式,造成邱男大出血,最後不治身亡,期間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因此判決梁男與台大醫院須連帶賠償妻子、兒女等各60萬、30萬、30萬元,一共12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