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民宿訴苦!小王「猛烈推撞」硬上嗆:雙腿開開 人妻崩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澎湖1名邱姓男子2015年因緣結識人妻小芬(化名),雙方持續保有聯繫,直到隔年2月間,女方因丈夫外遇心情鬱悶,相約邱男外出訴苦,隨後在民宿房間內發生性關係。沒想到,邱男事後多次向女子借錢不還,還對她施暴、性侵,並揚言將2人關係透露給對方丈夫,遭法院判處4年8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男子欠錢不還還硬上人妻。(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邱男和被害人發生關係後,多次藉故向小芬借錢,前後共借款8萬元,卻遲遲未返還;2017年9月12日,犯嫌藉口要還5000元,約女方在馬公市某飯店見面,誰知待對方赴約後,他不僅突然反悔不還錢,還打算再次發生關係,甚至將女方推去撞牆,並以掐脖子、咬嘴唇等方式施暴,最後性侵得逞。

不僅如此,邱男事後多次以「要死一起死」、「我絕對要讓你很難看」、「大家試試看」等語恫嚇小芬,還在電話中口出穢言「我一定會把東西寄去給你先生。讓你先生看你在床上是怎麼給人玩的,怎麼在給人含的」、「你雙腿開開之後,當然隨便我」,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決定到醫院驗傷,同時報警提告。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外觀。(圖/資料照)

案經澎湖地院審理,邱男否認有欠對方錢,反控是女方請他裝設行車紀錄器,後來卻沒付錢,且自己也沒有和小芬發生性關係;法官審酌,被告當時主動傳訊給被害人,指「準備好了」,被害人也清楚提到「要還錢在外面還」,另性侵部分也有對話紀錄為證,邱男所言不堪採信,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4年6月;恐嚇部分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全案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考量被告與小芬原為朋友關係,卻因一己私慾,以暴力手段對她強制性交,另以言語恫嚇被害人,導致女方身心受創,加上他犯後僅坦承部分犯行,難認其就自身所為之非是,有全然悔悟之心,最後就強制性交部分量處有期徒刑4 年8 月,可上訴;恐嚇部分則處4月徒刑確定,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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