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補教名師高國華與2任前妻的撫養費官司,第2任前妻蔡郁璇認為,高國華與第一任何廷芳聯手製作假債權,讓她拿不到撫養費。台北地檢署偵結,因高國華與何女確實在離婚協議裡署名贍養費用,因此以罪證不足,給予高國華、何廷芳不起訴處分。
▲高國華的第2任妻子蔡郁璇,認為高與第一任妻子何廷芳聯手詐騙,因此提告,但罪證不足。(圖/資料畫面,翻攝自高國華臉書)
高國華家族位在台北市金山南路上的祖厝,近年成了2任前妻打官司爭執的目標。蔡郁璇強調,高國華欠她3000萬元贍養費,因此聲請查封,該房屋也進行了4次法拍,但結果卻是何廷芳以7687萬元得標。
蔡郁璇質疑,何廷芳拿出與高國華於2001年簽下的離婚協議書,是在製作假債權,讓何廷芳得以分一杯羹,她卻拿不到贍養費。不過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蔡郁璇敗訴,何廷芳確實擁有優先承購高家祖厝的權利,全案目前上訴至高等法院中。
這樣的結果讓蔡郁璇更加不滿,控訴高國華與何廷芳聯合利用離婚協議,製作假債權證明並作偽證,對2人提告詐欺、偽造文書等。不過檢方認為,離婚協議確實有簽名,債權也確實存在,因此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