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被控散布國一國三開始教肛交等性平教育不實謠言,士院簡易庭裁定不罰。案經抗告,士院認為孫所為不構成散布謠言,也未影響公共安寧,日前駁回抗告確定。
▲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被控散布國一國三開始教肛交等性平教育不實謠言,士院簡易庭裁定不罰。(圖/中央社)
孫繼正6月8日於高雄市長韓國瑜在花蓮縣的造勢場合,指國中開始教肛交教育、可自己變性動手術。
案經新北市警察局汐止分局調查,認為孫繼正公開散布「國一國三現在就開始教肛交教育、教保險套、國中在教可以自己變性動手術、高三教多元多P的同志教育」等不實謠言,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規定。
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承審法官認為,孫繼正發表言論前已先為查證,且未查獲孫繼正有自行添加任何不實訊息轉述發布,難以認定所為屬於散布謠言的範疇,7月間裁定不罰。
案經警方提起抗告,二審由士林地院合議庭審理。抗告指出,現行國中及高中階段相關課綱及教科書並無孫繼正所指述的內容,並檢送教育部提供的國中及高中各領域教科書1套共62冊為證。
抗告也指出,孫繼正應翻閱國、高中課本,詢問教育部課綱內容或向各級學校教師請益,才能稱為「求證」,並指孫繼正言論使公眾對於性別議題的國民教育產生衝突與誤解,足以影響社會安寧。
合議庭認為,孫繼正提供「潘部長,您被蒙蔽了嗎?」影片等資料作為證據,影片內容確實有與本案言論相關的公開網路信息及新聞片段,難以認定孫繼正主觀上有明知為不實事實而欲散發傳佈於公眾以影響公共安寧的故意。
合議庭指出,孫繼正所言只是泛稱「開始教」、「在教」或「教」,未具體特定針對現行國中及高中階段相關課綱及教科書編審內容,且國、高中學生學習活動所接收到的資訊內容,也非全然僅限於相關課綱及教科書編審內容,不能以孫繼正事前未查證相關課綱及教科書編審內容而認定未踐行合理查證。
合議庭另指出,依孫繼正言論內容觀之,並無煽動或蠱惑人心而對公共安寧有產生明顯而立即的危險,縱使事後確認該言論內容不盡精確或非全然屬實,仍非無透過其他言論將其虛偽或錯誤揭發以正視聽的可能,顯無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具體事證。
裁定也指出,孫繼正言論涉及教育方針與性別、性傾向議題的公共利益,亦不無有促使社會大眾對此類議題關注,進而彼此理性對話的議題化功能,不符「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構成要件,原裁定並無不當,駁回抗告,本案不得再抗告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