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男公園掰腿無套硬上後逃12年!女崩潰:他像鬼一樣對我笑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在2007年5月間,在桃園平鎮區的某一公園看見花花(化名)獨自在搖椅上發呆,上前搭話後李男發現,花花說話反應疑似智能不足,竟心生歹念,先帶花花去超商買啤酒接著把她帶到樓梯間硬上,儘管花花大喊「不要、很痛」,李男仍無套內射性侵得逞,甚至還「像鬼一樣對她笑」。案情曝光後,李男逃亡12年終於遭警方逮捕,一審時,法官認為李男行徑誇張,判刑3年10月,李不服上訴,日前法官審酌後撤銷原判決,改判李男3年4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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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看見花花坐在公園,明知對方心智有缺陷,卻仍趁機性侵。(圖/翻攝網路)

據判決書指出,李男在公園內看見花花,上前搭訕後發現花花因找不到母親不知所措,便邀約對方去超商買啤酒,買了啤酒後與花花到棒球場看台上飲用,隨後拐騙花花到樓梯間,脫光衣物性侵得逞,花花回家後才報警處理。

李男在逃亡12年後終於被逮,他在作筆錄時坦承犯行,但在偵訊時,卻改口說沒有性交、也沒有讓花花幫他口交,是因原先聽不懂警察問什麼,才回答「是是是」。花花指稱,當時李男上前來搭話,後來就被李強拉去買啤酒,買完後被帶到樓梯間,李男先是鋪上草蓆,脫光她的衣物後還「像鬼一樣對她笑」,花花表示,李男先摸她的胸部,用手摳她尿尿的地方、還要她舔對方下體,最後還射在裡面。

經桃園地院法官調查,小美確實領有身障手冊,棒球場的監視器也清楚拍下李男伸手撫摸她的畫面,認為李男明知花花有心智缺陷卻趁機性侵,犯罪動機惡劣,判刑3年10月;李男不服上訴,稱自己沒有逼花花口交,日前法官審酌案情後,認為原審認定太武斷,撤銷原判決,改判李男3年4月,全案可上訴。(實習編輯/傅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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