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雅婷、林煜哲/台北報導
響應環保政策,已經有不少餐廳業者外帶時不自主提供免洗餐具,但從明年元旦開始,免洗餐具使用規定將再擴大,有部分縣市規定,轄內的百貨公司還有量販店,內用將不能再提供免洗餐具,如果違反的業者,最高可開罰6000元罰鍰。
▲明年元旦起,免洗餐具的使用規定將再擴大。
到美食街用餐,未來一次性的餐具恐怕再也看不到了,因為環保署對於內用的餐具有了新規定。響應環保,從明年元旦開始,部分縣市百貨還有量販店,內用時不提供民眾使用一次性餐具。
▲民眾認為此政策可幫助小孩養成自帶餐具的習慣。
民眾:「響應環保,也讓小孩養成習慣可以自帶東西(餐具),可以減少垃圾。」「其實會有點擔心,如果他們(餐具)沒有洗乾淨,可能會有油漬的殘留。」
▲百貨業內用禁用免洗餐具,7縣市將實施。
陸續有縣市加入禁用行列,根據環保署統計,百貨業部分,台北、新北、花蓮、宜蘭、及澎湖5縣市都同步在明年1月1日實施,高雄則選在明年3月1日施行,新竹市明年5月1日;量販店部分,宜蘭縣、花蓮縣搶先從明年元旦開始施行,而台北、高雄則定在明年5月1日。
▲量販店內用禁用免洗餐具,宜蘭縣、花蓮縣元旦實施。
餐廳業者林先生:「免洗餐具比較不划算,這種的(清洗餐具)比較環保又划算,(划算)大約5成左右。」
外帶不自主性提供免洗餐具,新規定內用則完全不能使用,不只筷子、湯匙、叉子,就連裝食物的容器也在禁用範圍。依照各地政府規定,時間有所不同,若違反,最高可被開罰6000元罰鍰,業者得注意。(李依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