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有民眾這個月4日下午,駕車行經已實施「區間測速」的萬里隧道時,赫見一部車進隧道開得很快,卻在出隧道前減速停了下來,讓他氣得將行車紀錄器影像貼上爆廢公社,痛批「區間測速你還開快車,隧道出口停下來」,網友們看完也一陣砲轟直呼簡直找死;對此,轄區金山警方指出,駕駛人若在「區間測速」路段內嚴重超速行駛,為避免超速而在隧道出口處前緊急煞車甚至停等,有造成後方駕駛人危險情形,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
▲網友發現有轎車疑似怕超速,竟直接停在外側車道上。(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一名林姓網友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可見,當時他車輛行經已實施「區間測速」的萬里隧道,當他快駛出隧道時,卻見到一部轎車疑似怕超速被開罰,而停在外側車道上,不禁讓他痛批「區間測速你還開快車,隧道出口停下來」。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廣大回響,紛紛留言「放心,以後這種智障會越來越多」、「這種駕駛會害死人」、「在馬路停車根本低能」、「這樣有比較快嗎⋯⋯這些三寶腦袋瓜到底裝什麼東西」。
對此金山警方指出,駕駛人如在「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路段內嚴重超速行駛,為避免超速而在隧道出口處前緊急煞車甚至停等,有造成後方駕駛人危險情形,因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將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者」,可處罰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呼籲民眾於隧道內穩定控制車速,切勿因小失大。
另外部分駕駛投機取巧,快速行駛限速路段後,並在終點前停下,試圖拖延停留時間,如車輛有違停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可處罰駕駛人新臺幣300元至2400元不等罰鍰。
國內區間測速路段多以超過路段速限20公里以上車輛優先舉發,如偶然不慎超速不至於立刻構成違規,後續再注意穩定車速即可,也有補救機會,金山分局呼籲駕駛人應以穩定速率行駛「區間測速路段」,有助於提升行車效率與安全。
▲萬里隧道執行區間測速。(圖/金山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