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小吃店老闆娘,去年4月在客人介紹下,和國小同學「阿吉(化名)」再次相遇,阿吉也常常到老闆娘店裡喝酒、聊天。沒想到久而久之,阿吉愛上老闆娘,在某天夜裡,關上鐵門,對老闆娘上下其手,還硬脫內褲,性侵得逞,讓老闆娘氣得報警。
▲老闆娘被國小同學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阿吉和老闆娘是國小同學,畢業後沒再連絡,去年4月在客人介紹下,兩人再次相遇,阿吉也經常到小吃店喝酒、聊天,但久而久之,阿吉心生愛慕,竟然偷親老闆娘脖子,讓老闆娘相當生氣,警告阿吉如果再亂來,就會報警。
去年5月8日,阿吉一如往常到小吃店消費,老闆娘被騷擾到受不了,打算報警,但阿吉怎樣都不願離開,還搶走老闆娘手機,關上小吃店鐵門,將老闆娘壓到沙發上。期間老闆娘嚇得不停敲店裡的木板隔間,希望引起隔壁鄰居的注意,但阿吉力氣實在太大,就算她努力扭動屁股掙扎,也沒有用。
阿吉不僅親吻老闆娘脖子,還脫下對方內褲,性侵得逞,最後因為鄰居聽到敲擊聲,懷疑有異狀,在小吃店外敲門,阿吉才停下動作,老闆娘也趕緊打開鐵門,要鄰居幫忙報警。
阿吉辯稱,當天是老闆娘掀裙子引誘他,他沒有搶走手機,也沒有脫掉對方內褲,只有很自然地和對方接吻。近日判決出爐,嘉義地方法院不採信阿吉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判阿吉4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李艾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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