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建一(藝術史學者、新月藝文負責人)
在戰國晚期,曾經有個人叫做商鞅(西元前390~前338年),據說這個人搞了個「首功制」。
故事是這樣說的,西元前362年,秦國的孝公(嬴渠梁,西元前381~前338年)即位,當時正處於戰國晚期的瘋狂戰亂時期,本來應該主持公道的周王室自己都自顧不暇,根本管不動這些世襲分封的各地諸侯,此時齊楚魏燕韓趙各國並立,另外還有十多個小型城邦國家正在竄起,大家都在想盡辦法把對方幹掉。
▲殷墟博物館展出的商代晚期士兵頭骨。(圖/邱建一攝影)
秦孝公即位之後,下了道「求賢令」,希望可以找到好的員工來幫公司……啊!是國家增加點國力。當時這道求賢令落落長寫了半天都是廢話,最後結尾一句才是重點:
「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大概的意思是說,如果有人能提出好辦法幫公司……又錯了!是國家增加業績的話,我就讓你做大官,還要加上把我的財產土地分給你。
古代最「跳痛」的徵才廣告
這道求賢令是很「跳痛」的!因為在那個時代裡,實施的是世襲制度,能夠當官的都是世襲貴族。簡單地說,當官就像是講究血統的貓貓狗狗一樣得看三代,要出具血統證明書才有資格,如果你爺爺不是董事長也得也有個總經理爸爸,要不然這個特助哪輪得到你來幹?
秦孝公求賢令一下,當下引起職場的混亂。秦國的求職報名專線都被打爆了,此時有一個人脫穎而出雀屏中選,他就是商鞅。
商鞅不是秦國人,而是衛國人,衛國在現今的河南與河北交界一帶,所以他本來叫做衛鞅,以前人習慣以國為姓,所以全村里街坊的人都是同姓氏的,衛鞅的意思是「住在衛國的一個叫做鞅的人」。
不過,傳說衛鞅是衛國君主與小妾一時開心不小心搞出來的兒子,而衛國王族是周王室的後代,所以算是姬姓家族的成員之一,所以叫他姬鞅也無不可。但是衛鞅並非正出,連庶出都不算,只能算是「意外出、不小心出」(有這種說法嗎?)。即便老爸是一國之君,但這個出身名不正言不順,老爸大概也不太想認他,所以衛鞅也不太好意思要人家叫他姬鞅,免得被認為自己在攀親帶故搞裙帶關係?
後來,衛鞅在衛國待得不開心,投奔了隔壁鄰居的魏國,此時魏國正與秦國正在打仗爭奪「河西之地」。而衛鞅在這場長達30多年戰爭的晚期,立了功勞,被封在「商」(陝西省商洛縣)這個當時只有「十五邑」(15個小村子)的地方當個小小的地方官,所以改了姓,成為現今我們知道的那個商鞅。
西元前362年,秦孝公向天下各國下求賢令。當時在魏國的商鞅一聽說,立刻包包一收就趕到秦國去了,也不顧自己原本是對方的敵對國身分,就這樣跑去面試了。
在面試口考時,28歲的商鞅準備了很多書面資料以加強自己的履歷與能力,就像是現代人在求職面試一樣得花點時間準備功課。他隨身帶了一本《法經》,據說這本早已失傳的著作,是古代世界裡最早的法律彙編全集,就像是現代的《六法全書》。
管理就要嚴格 不近人情最好!
在口試時商鞅滔滔不絕地講秦孝公最愛聽的話,他強調統治國家講究「帝道」,也就是現今的顧問公司的「高階管理學」這樣的東西,這個大老闆們都愛聽,秦孝公也聽得暈陶陶的,因為管別人總比被管來得好,不是嗎?
而又要如何管理呢?商鞅從口袋拿出《法經》,對秦孝公說就按表操課按照這本書說的這樣管!
《法經》的內容雖然已經失傳,但章節篇名還在,總計有6篇,分別是「盜法、賊法、囚(或網)法、捕法、雜法、具法」。
雖然不知道法經的內容到底是寫了甚麼碗糕,但是商鞅後來被秦孝公重用後,依據《法經》的內容重新制訂了秦國的法律「秦律」,後來李斯又再重修過。而考古出土的文物,以及後來的典籍資料中,都可以看到這個可怕的秦國法律。
「睡虎地秦簡」出土以前,秦律的研究只能從東漢班固的《漢書.刑法志》以及相關文獻去推測,但這些史料對秦律的內容記載已不完全。直到1975年睡虎地秦簡被發現以後,現今對商鞅制訂的律法內容已經大致瞭解。
秦律以嚴苛著稱,不講人情之常,而且輕罪重罰,連坐法只是基本,動不動就剃髮剃鬚(恥辱刑),稍微嚴重點就是砍手砍腳割鼻子割耳朵,然後還被發配邊疆做到死。最常被舉的例子是:偷採別人家的桑葉,價值不滿一錢,卻要被判徒刑三個月。
而這幾年常見的網軍霸凌,一堆鍵盤手刻意匿名訕謗造謠,這個問題也不是現在才有的,造謠的一張嘴,闢謠的跑斷腿,古代世界就有這樣的問題存在。而秦律是這樣處置的:
「有誨傳言以不反為反者,輒以行訞律論之。其有不口者,徙洞庭,洞庭處多田所。」
以上這段話簡單說就是,有敢亂講話訕謗他人,或者傳播謠言的人,不管是故意還是非故意,訕謗者與傳播者一律同罪,逮捕發配邊疆去開墾地球做到死!
商鞅為秦孝公創建的秦律,最著名的就是「首功制」。商鞅很清楚知道秦國在當時的戰國列強當中,並不是最兵強馬壯的國家,在那個戰亂時期強大的軍隊才是最有效的依靠,所以商鞅建議秦孝公,打破秦國原本的世襲封爵制度,然後用「首功」來取代。
要升官發財 就去砍下敵人的腦袋!
所謂的首功就是割下敵人的腦袋。這個規定淺顯易懂,只要能在戰場上砍下敵人的腦袋瓜子,然後把頭帶回來請賞,有田有房還可以加官一級:「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
▲河南省博物院展出的「冑」(頭盔),戰國晚期。(圖/邱建一攝影)
甲首就是穿著鎧甲的敵軍的腦袋。商鞅把秦國的軍功爵位分為20個等級,只要有人能砍下敵人20顆腦袋,就能升到最高等級。
但是,只要20顆腦袋,這會不會太簡單了?這就是商鞅最厲害的地方,因為目標設定的並不高,所以人人看到這樣的規定之後都在想同一件事,只要20個就可以光宗耀祖升官發財,這樣大家上戰場時就會更拚命,因為人人都有希望,只要肯努力就可以達成目標!而且容易達成的目標就會很快地創造達標的人出來,這些人獲得的獎賞也將成為大家羨慕的對象,所以還沒能達標的人都會認為:「連他都可以,我當然也行!」。
但是割下敵人的頭並不是秦國獨創的,同時期的其他戰國國家也是如此,而且更早以前的商代也是這樣砍下敵人的腦袋。只是商鞅很聰明地把砍腦袋與敘功嘉獎綁在一起,讓士兵知道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戰爭是殘酷的,殺人只是剛好。古代世界也從來就不是那種「禮儀之邦」,這只是對古代世界的幻想。商代的安陽殷墟的挖掘就已經證實,這裡出現最多的是殉人坑,這些人被殺死後拿來陪葬,甚至頭首分離分開安葬。殷墟出土一坑坑密密麻麻的人骨與頭骨,據說有2萬多具之多,這是不爭的事實。
你砍我,我殺你,打倒你殺死你,你的就是我的,這是個弱肉強食的世界。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前的時代,從商到周統稱為「先秦」,就是這樣的一個時代。
▼▲咸陽博物館展出秦墓出土的秦矛、秦戈。(圖/邱建一攝影)
打仗是要死人的,商鞅也承認這件事:「凡戰者,民之所惡也。」而商鞅巧妙地運用上戰場殺人這件事,把割敵人腦袋與論功行賞法制化,建立了一個簡單容易達成的目標,讓厭惡打仗的老百姓願意去拚命,最後的結果就是建立了一個強大的秦國,日後秦始皇能夠統一天下依靠的就是這個。
▼▲位於中國陝西省西安市臨潼的兵馬俑。(圖/邱建一攝影)
《史記》這樣描述秦國:「彼秦者,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這是儒生之見。禮義與禮儀之邦在古代世界裡是過度想像的烏托邦產品(即便現代世界好像也不是這樣),真實的先秦世界不是這樣運作的,商鞅的首功制的成功不就是最佳的例證嗎?
▲藝術史學者邱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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