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院認證的「胎哥人(骯髒人)」?台南市一名林姓男子因積欠房租被房東在工作時找上門討債,許姓房東在言語間三度用台語罵男子「胎哥人」,事後被公司以有損公司形象為由拔職,這讓林姓男子相當不滿,以「公然侮辱」等理由提告房東,但法院認為林男是「咎由自取」,因此裁定駁回。
▲法官裁定被罵「胎哥人」是林男咎由自取(圖/Flickr:Chris Potter)
台南地院認為,許姓房東是在對方顧客稀少時才找上門,雖然言語間有「胎哥人、欠錢不還」等字眼,但過程平和且停留時間短暫,林男並沒受到侮辱甚至損失,再者,林男在欠1萬2000多元的房租和水電管理費後突然搬離,雖然房東口租惡言不妥,但「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若非林男賴帳也就不回延伸這麼多問題。
至於林男還指控房東鬧到工作場合害他被減薪拔職,法院查證後認定無直接關連,因此最後以「咎由自取」為由裁定林男敗訴。(整理:實習編輯陳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