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的弟弟劉政池,被控侵占陽明山國有地,興建「七七行館」,還在行館前開挖地窖。最高法院日前針對地窖部分,將劉政池判刑1年2月確定。因士林地檢署囑託台北地檢署、苗栗地檢署代為執行,北檢通知劉政池,於12月31日跨年夜上班時間,報到發監。
▲被控以七七型館侵占國有土地的劉政池,2020年跨年要在監獄裡渡過。(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劉政池於1998年買下陽明山上3棟建築物後,再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承租上千坪土地,說要要開發溫泉會館。但因地段位處國家公園區,因此以分割土地的方式,以妹妹、大女兒的名義申請建照。
2004年,劉政池在未經許可狀況下,私自委託建商開挖七七行館前1400多坪土地,挖成地窖、接上電源,又於2007年至2009年間,剷除地面植栽,鋪設草皮、步道等,被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起訴。
一審劉政池被判2年3月有期徒刑,二審判刑2年,另有偽造文書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劉政池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針對地窖部分,駁回上訴,判1年2月刑期確定。
由於劉政池的戶籍地、住所分別在苗栗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轄區,因此日前囑託2地檢署代為執行發監,北檢則通知劉政池,需於12月31日上午報到。
▲劉政池在七七型館前開挖地窖,因此被判刑1年2月確定。(圖/翻攝自監察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