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今年遭罰款逾億!中火爭議一次看懂

中部地區秋冬空污問題嚴重,台中市政府劍指台中電廠,今年已對中火開罰超過新台幣1億元,今天更撤銷2部機組燃煤許可證;台電認為恐影響夏季供電穩定,將提行政救濟。在共識難尋下,爭議短期恐難解。

中火占整體發電15% 基載電力重要支柱台中火力電廠有10部燃煤機組,及4部氣渦輪機組,總裝置容量達578萬瓩,是台灣第一大的火力電廠,也是全球第2大火力電廠,僅次於內蒙古的托克托電廠。(台電提供)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傳真 108年5月12日

▲台中市政府劍指台中電廠,今年已對中火開罰超過新台幣1億元。(圖/中央社)

台中市政府及台電針對中火議題多次交鋒,時間回溯至去年縣市長選舉,參選台中市長的盧秀燕認為中火為了支應各地用電大燒生煤,造成中部空污問題嚴重,因此在去年競選期間提出「中電不北送」政見。

九合一大選過後,盧秀燕在去年12月上任,就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最老舊的4號機組應優先除役。經濟部及台電高層為此專程拜會盧秀燕,台電並事後承諾,中火機組調度將以「春夏停一部機、秋冬停兩部機」為原則,但不限定特定機組停機,以保留調度彈性。

然而,台中市政府與台電對減煤爭議沒有因此劃下句點,隨著2020大選逼近,秋冬空污季節到來,相關議題也持續發酵。

發放操作許可證為地方權限,台中市在民國106年核發台中電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時,許可證載明「自109年1月26日起應減少全廠生煤用量40%」,台電以先前核可用煤量2100萬噸、減煤4成為目標,109年起用煤量減至1260萬噸。

不過,台中市在11月發函台電,以「誤繕」為由,將原許可證寫的「『自』109年1月26日『起』應減少全廠生煤用量40%」,更正為「『至』109年1月26日『前』應減少全廠生煤用量40%」;中市府並認為,應以103年中火實際用煤量1839萬噸、減煤4成,今年用煤量應為1104萬噸。

台電認為,台中市政府要求的減煤目標與106年11月核發的許可證不同,衍伸出違反「平等原則」與「信賴保護」的適法性,合法性極具爭議。

台電預估今年用煤量可低於1300萬噸,比中市府發出的許可量1600萬噸還少300萬噸。

不過,台中市政府12月認定中火用煤量已經超過1104萬噸許可量,三度開罰,台電後續將提起行政救濟,但中火僅今年即已經遭罰1.04億元。

經濟部表示,遺憾中市府違法處分撤銷許可證,支持台電尋求行政救濟。環保署則說,地方政府基於操作許可證核發機關,應認事用法,採取合法、合理行政作為,確實依法行政,避免後續衍生行政爭訟,影響政府威信。

此外,台中市政府與中央對中火燃煤許可量是否存在「10%誤差容許量」,也有不同意見,在共識難尋下,中火爭議短期間恐難落幕,也為明年夏季供電穩定投下變數。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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