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隨著內湖保護區案受到關注,慈濟其他的土地使用也受到矚目。學界昨(17)日爆出,慈濟於台南興建的國小、國中及高中的兩塊用地,每年八百多萬的租金自民國90年以來都是由市府代付,在民國96時代繳的租金已累積六千多萬元。去年南市府與慈濟重新締約時更新增一條「終身約」,除非慈濟違反辦學目的,且同意解約,否則市府不可片面解約。
慈濟國小/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南市府為慈濟學校代付租金的法源為「民間興學自治條例」,南市府根據條例與慈濟簽約,合約要求慈濟辦學須採小班制、績效須達評鑑一等,並且弱勢學生須有6%的比例。
其他同樣跟公家機構承租用地的亞洲餐旅學校校長書國範表示,該校曾與市府協商調降租金遭到拒絕,他們對於弱勢族群並沒有名額上的限制,不管來多少都會補助,質疑市府為何獨厚慈濟減免租金。(整理:實習編輯鄭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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