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新竹報導
新竹市一名黃姓男子,前年11月下午違規將小客車停放在南大路與興學街路口,南門所的員警鳴笛警示但沒有人來移車,就開立違規通知單夾在雨刷上,不料黃姓車主回來看到被開罰單後,氣得打電話給該申訴甚至要求員警回到現場,沒想到黃男不服被開單就飆罵員警「X北三小」、「你他X的又再噴,X你X」等髒話,員警以涉及侮辱公務員之現行犯,將他強制逮捕時,黃男突然用「剪刀腳」夾擊員警大腿,導致員警右側小指淺撕裂傷,最後在加一條妨害公務執行罪依法送辦,新竹地院認為黃男其行徑囂張、目無法紀,因此判處他一共4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2萬元。
▲黃男爆粗口又攻擊員警,新竹地院判處他四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2萬元。(圖/資料畫面)
據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於前年11月下午,在新竹南大路與興學街路口處違停,有民眾見狀向警方檢舉,南門所的陳姓員警先鳴笛警示,但仍不見車主來移車便開完罰單離開,結果黃男回車上看到雨刷上被夾了一張「紅單」氣炸,立即打電話到派出所找該名陳姓員警理論,甚至要其求到場說明。而員警一到場,他就激動嗆問「為何車不能這樣停?現場其他違規停車也都有舉發嗎?」,甚至還飆國罵說「X北三小」、「你他X的又再噴,X你X」,員警依侮辱公務員罪要將他逮捕時,他不願乖乖就逮,竟突然用「剪刀腳」夾擊員警大腿,所幸其他支援警力趕緊到場,才將黃男制伏歸案。
新竹地院認為,依現場違停照片為證,黃男違規為屬實,竟還大言不慚要求員警回現場,口出惡言並攻擊員警,根本目無章法非常囂張,即使對員警的執法過程有異議,也應該採取合法途徑解決,因此最後法官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其2個月徒刑、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3月徒刑;合併執行4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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