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日前騎車時,與一輛貨車差點發生擦撞,張男不滿,對貨車駕駛伸手比中指,挨告公然侮辱。張男反駁,比中指是「受到驚嚇後的反射動作」,不過檢察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將張男起訴。
▲張性機車騎士向檢察官表示,比中指是「受到驚嚇後的反射動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張姓男子被控於2019年9月間,騎車行經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時,差點與陳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發生擦撞。張男不滿,當場對陳男比出中指,陳男氣炸,決定提告。
偵辦期間,張男否認有公然侮辱,強調他當時比出中指,是受到驚嚇做出的反射動作。不過檢方勘驗陳男的行車紀錄器,發現並非如張男所述,不採信張男的說法,將他以公然侮辱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