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李姓菜農,前年擔心種植的「美生菜」會被雨淋毀,就趕緊找幾位認識的越南籍移工來幫忙採收,不料突然被移民署的人以違反《就服法》為由,意旨菜農非法聘雇外籍移工,竟開罰高達「60萬元」,但李姓菜農不服訴願卻遭駁回,再申請行政訴訟,最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菜農僅在農忙時請移工來戰幫忙,並不影響本國人就業,因此決定撤銷處分,可上訴。
▲李姓菜農找移工來幫忙採收美生菜,遭移民署罰款。(示意圖/資料畫面)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1月6日李姓菜農見天氣不佳,怕下雨會讓辛苦種植的「美生菜」毀損影響價格,因此趕緊找來認識的一位越籍移工來幫忙採收,移工又再找了3名同鄉有人一起幫忙,當時李姓菜農沒有給薪僅提供便當食用,不料大伙工作完以後,正坐在田裡準備要享用便當時,移民署台南市專勤隊突然出現,說有人舉報說這裡有人「非法聘雇外籍移工」,但李姓菜農表示只是朋友關係幫忙,並沒有聘僱關係,但移民署的人員不予採信,仍依《就業服務法》對李姓菜農開罰,60萬元罰鍰,菜農深感無奈只好提出訴願,但竟遭法院駁回,他事後又再提起行政訴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指出,依照就業服務法,第44條明文禁止非法容留未經許可之外國人從事工作,為保障國民工作機會,且我國目前農業人力短缺乃眾所皆知之事實,但李姓菜農僅於農忙時請該4名移工幫忙採收美生菜,對妨礙本國人就業的影響,跟經年累月僱用非法外籍移工者無法比擬,因此決定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